从江县2023年洛贯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场平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从江县2023年洛贯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场平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驻场承诺

3分

本项目中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按中标金额1%罚款。发现3次以上擅自离岗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所有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承诺基本的得1分,承诺每增加一天的得1分

最多的3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

5分

投标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荣誉称号得5分;获得州或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荣誉称号的得3 分。以提供省级住建厅颁布的荣誉证书原件或省级住建厅发布的文件及公示名单(或截图)为准。提供虚假材料一旦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提供原件扫描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

3分

投标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的得3分。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文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

3分

投标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30人(含30,下同)以上的,得3分;使用20人以上的得2分;使用10人以上的得1分。(最高3分以提供用工承诺书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4分

现修改为: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驻场承诺

3分

本项目中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驻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2%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按中标金额1%罚款。发现3次以上擅自离岗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所有罚金从工程款中扣除,承诺基本的得1分,承诺每增加一天的得1分

最多的3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原件电子件制作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内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

11分

投标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30人(含30,下同)以上的,得11分;使用20人以上的得7分;使用10人以上的得5分,未提供得0分。(最高11分以提供用工承诺书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为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4分

2、原招标文件中获取文件时间:2023331 0000分至2023421 0000分,现更改为:2023331 0000分至20234270000分。

3、原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4211320分,现更改为:202304270910分。

4、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4211320分,现更改为:20234270910分。

5、原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341117:00分前,现更改为:202341717:00分前。

6、原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34617:00分前,现更改为:202341217:00分前。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从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荣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1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原创文章,作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biangeng/73230.html

Like (0)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Previous 2023年4月10日
Next 2023年4月11日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Please Login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