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对进度款支付等条款无约定。现明确支付方式为“以中标人递交工程进度表,经监理及审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按80%进行拨付(最终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支付方式为准)。”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故不延期。
特此澄清。
招标人:贵阳乌当五福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众恒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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