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误,现已将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进行变更。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10:00时;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5日10:00时。3、原招标文件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0日10:00时;现变更为: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5日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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