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文件1
致各投标人:
现对中华片区30栋酒库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E52038220230001M4001)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及企业业绩要求中,类似业绩定义:2018年04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房屋建筑面积180000m2的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请问:总监及企业业绩是否理解为竣工验收时间在2018年04月01日至2023年03月31日即可?
回复: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问题2:招标文件须知增加八中投标人须承诺:不因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增加而增加监理费,如变更设计减少需同比减少监理服务费和监理合同中提及的包干价存在矛盾。
原因
1、合同包干价应不增加费用同时也不减少费用。
2、根据已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的施工招标文件中建安费可能和监理招标文件中的建安费存在很大差异,合同签订的建安费以那个为准?
3、如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化建议并向甲方汇报同意实施节约的投资,按照该条款要求,监理还会被扣相应节约比例的监理费用存在不合理。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须知增加十五: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人数要求和评分标准中的专业监理工程专业、人数存在很大的差异,是否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况,请问是不是仅按评分标准中的人员要求配备即可?
回复: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4)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6),原文:监理员及安全员监理员:具有······,修正为:监理员及安全监理员,监理员:具有······。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4)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原文“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缴纳证明及相应的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件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修改为“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缴纳证明及相应的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十五的要求,是招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的基本要求,作为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该条款的要求配置人员;评分项以对应评分标准内容为准。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文件预览:
中华片区30栋酒库建设项目监理_答疑文件.GZSZBDY
招标文件.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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