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产控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区)一期施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贵阳产控综合保税区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区)一期施工现收到潜在投标人质疑函,现作出以下回复:
1、由投标人无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可以做为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回复:可以,但须由总公司出具相关说明或承诺。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企业业绩分值为3分,评分标准项满分为4分。请问:请明确企业业绩分值。
回复:现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第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企业业绩评分标准明确为:近3年( 近3年,指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已完成或在建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 1.5分,本项满分3分。
3、招标清单采用广联达标准组价提示出错,请检查招标清单文件否则容易影响后期投标上传。
回复:建议咨询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处。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下浮值F%)与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中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不一致。请问:下浮值F是否等于0?
回复:现明确本项目采用去掉最高(或两个最高) 和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具体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
2023年4月25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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