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北部智慧充电桩配套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服务)澄清公告

白云区北部智慧充电桩配套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服务)招标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白云区北部智慧充电桩配套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服务)”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交易中心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现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原交易中心系统中招标公告处的1.招标条件中“本招标项目白云区北部智慧充电桩配套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服务)已由贵阳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无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现更正招标公告处的1.招标条件中“本招标项目白云区北部智慧充电桩配套建设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服务)已由贵阳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编号(2306-520113-04-01-818843)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处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力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

现更正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处的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力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须进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贵州铭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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