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人民医院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盘州市人民医院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9.3第7条“承诺同意如发包人出现支付逾期,逾期时间在合同约定支付节点后一年内的无需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逾期时间超过一年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自逾期一年次日起以应付未付合同价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上限为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用的10%,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其他费用”

现更正为:“承诺同意如发包人出现支付逾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自逾期次日起以应付未付合同价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上限为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10%,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其他费用”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表3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 序号6投标人承诺第7条“承诺同意如发包人出现支付逾期,逾期时间在合同约定支付节点后一年内的无需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逾期时间超过一年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自逾期一年次日起以应付未付合同价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上限为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用的10%,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其他费用”

现更正为:“承诺同意如发包人出现支付逾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自逾期次日起以应付未付合同价款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上限为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10%,除上述约定外,承包人不得再向发包人主张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其他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盘州市卫生健康局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江源路205号

联系人:汤峻青

电 话:13658586967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远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翰林街道福泽家园

联系人:杨建党

电 话:18085888736

2023年5月26日

文件预览:
盘州市人民医院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变更公告.pdf
盘州市人民医院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定稿).pdf
二次变更公告.pdf
盘州市人民医院三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第二次变更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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