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2025年3月7日发布的“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剑河县第3次答疑澄清”公告中以对原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3-18 09:10延期变更为: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3-25 09:10,其中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未在答疑澄清公告中描述,但答疑澄清文件中已对其相关内容调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3-31 00:00;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 00:00)、投标有效期(60日(2025年03月25日至2025年05月24日)),为避免投标人理解错误,现告知各投标人所有内容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内容非实质性变更,其余内容不变,警告: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该项目最新变更(澄清)内容,因自身未及时关注最新发布的变更(澄清)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
2025年03月17日 |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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