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发包的,最短时间不得少于45日;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发包的,最短时间不得少于30日”之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8日9:30时。
贵州省粮食储备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文件预览:
7053遵义22万吨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1次).GZTYDY
答疑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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