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经研究,对 剑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原招标文件P19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总则 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现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总则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剑河县资源储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23日 |
剑河县资源储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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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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