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澄清公告

清镇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清镇市城乡一体化新能源智慧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0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施工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力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 (2) 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更正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1)施工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成员单位的权力义务;并承诺牵头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内容的全面实施。 (2) 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如联合体成员具有相同专业资质,且联合体协议书有明确分工的,按其分工确定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

3.4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更正日期: 2023­12­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牟工

电 话:0851-84828966

贵州新山水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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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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