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贵定县)第2次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编号:E52270020240001ET001001
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贵州省黔南州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3年林)施工(贵定县)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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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仟捌佰零叁万贰仟肆佰元陆角(¥18032400.6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壹仟陆佰贰拾贰万玖仟壹佰陆拾元伍角肆分(¥16229160.54元);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壹仟柒佰陆拾柒万捌仟捌佰贰拾肆元壹角贰分(¥17678824.12元); 本项目的投标工程成本警戒值为: 壹仟伍佰玖拾壹万零玖佰肆拾壹元柒角壹分(¥15910941.7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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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1条 |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分 其它评分因素D:11分 细微偏差扣分E:5分 投标人得分=A+B+C+D-E |
施工组织设计A:20分 项目管理机构B:19分 投标报价C:50分 其它评分因素D:11分 细微偏差扣分E:25分 投标人得分=A+B+C+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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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三:评 分 标 准”——“E、细微偏差扣分评分规则” |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 标准 |
扣分因素的评审和评分(F)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5分 |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
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如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等)的内容 |
5分 |
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5分,本项扣分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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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诉讼案件被法院执行立案信息记录 |
20分 |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2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gov.cn/)查询中被列入“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信息记录一次扣5分,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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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分 |
合计 |
25分 |
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等扣分项由投标人进行诚信申报: ①投标人如不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需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若存在以上被执行人立案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如实申报及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证明材料。若不如实申报的,将被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相应法律责任。 |
澄清日期:2024年02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澄清内容详见澄清后的招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3月13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3月13日09时30分。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林业资源调查监测中心
联系地址: 都匀市匀东镇长秀路3号
联系人: 杨勇
联系电话:1868412462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沙包堡街道麒龙华府2栋1单元7层1号(仅作办公使用)
联系人:付金红
电 话:15338666466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贵定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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