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三都县茶叶沟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中3.投标文件“3.7.3项、3.7.5项”项作如下澄清:
原文件信息:
3.7.3 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 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澄清后信息:
3.7.3 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按照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前附表须知中“3.7.3项”为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7.5 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 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贵州众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27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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