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开阳县南江乡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勘测设计(项目编号:E5201212025000150)”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无效投标条款“4、投标函无电子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未盖首席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的。(招标文件未作要求且国家未实行注册制管理的除外)”。本项目不要求加盖首席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此条款不作无效投标条款要求。
特此澄清,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贵阳市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澄清文件。
贵州厚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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