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审查和资格审查标准”和“详细评审:商务部分(40.00分)”中的“2024 年以来任1个月养老缴纳保险证明,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变更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因特殊原因不一致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说明)文件。”
2、商务部分中“设计团队”分值有误。
现将“设计负责人5分”,变更为“设计负责人4分”、“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得2分。”变更为“④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的得1分。”
本次澄清(变更)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文件,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原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答疑澄清文件。
特此澄清!
招标人:贵阳市白云区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4月3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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