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22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回复(2)

贵州瓮福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瓮安县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22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澄清回复(2)

各投标人:

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现就有关澄清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里未提及甲供设备材料购置费的税率,请发包人明确甲供设备材料采购工作是否包含在招标范围及报价范围;如包含,请明确该项费用税率。

回复:甲供设备材料采购工作不包含在招标范围;甲供设备材料为暂估价,报价按投标报价表格式—汇总表暂估金额计列投标报价。

问题二:招标文件提出的数字化交付技术规格书中的格式及要求,经我方认真研究,目前我方仅能按照《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数字化移交标准(试行)》版本(格式为*.GIM)提供相关数据,详见附件。请发包人明确该数据格式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回复:该数据格式(*.GIM)满足招标要求。

2024年03月18日

文件预览: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220KV用户变新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澄清回复(2).GZTYDY
220KV用户变新建工程澄清回复(2).pdf
答疑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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