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眼”保护区东部一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第2次答疑澄清

关于““中国天眼”保护区东部一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

致: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中国天眼”保护区东部一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变更与澄清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中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河道治理项目,矿山治理项目,地质灾害整治项目,内涝(防涝)治理项目、防洪治理项目、石漠化整治项目等有关环境治理项目。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的80% (50%~80%)(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投资估算或概算为1亿元,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0.8 (0.5~0.8)亿元的,视为有效业绩。具体比例由招标人设置。

2、其他内容不变。

贵州红葫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5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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