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岑松镇廉租房后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第1次答疑澄清

投标人
经研究,对 剑河县岑松镇廉租房后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1个百分点,增加10%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

修改为:

7.4.1

履约担保

是否有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担保: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

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1个百分点,增加10%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修改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与招标文件前附表一致。

其余内容不变!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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