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剑河县岑松镇廉租房后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修改为: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修改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与招标文件前附表一致。 其余内容不变! | ||||||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贵州泷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2024年06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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