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实施的大方县瓢井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第二章1.4.1 |
3.信誉要求:近三年未受到省级或项目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承诺函); |
更正为
第二章1.4.1 |
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1.4.3 项所列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承诺函) |
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变更
招标人:大方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众瑞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16日
文件预览:
大方县瓢井镇瓢井中学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pdf
招标文件(瓢井中学).pdf
瓢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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