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航运扩能工程乌江渡-龚滩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澄清答疑

关于“乌江航运扩能工程乌江渡-龚滩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人异议3的回复

致本项目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于2024年9月12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异议,现作如下回复:

异议:招标文件P27,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中,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

交通运输部造价工程师分为公路工程造价工程师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每个类别均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等级分为一级、二级。

请问:取得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旧证不分等级)或住建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是否均符合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P27,附录五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要求中,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中:

原文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

现修改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甲级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招标人: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文件预览:
澄清答疑.pdf
乌江航运扩能工程乌江渡-龚滩三级航道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3次).GZTYDY
答疑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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