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秀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保险公司宿舍、税务局宿舍、建新菜场3组6组住宿楼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关于我单位的“西秀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保险公司宿舍、税务局宿舍、建新菜场3组6组住宿楼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澄清如下:
因本项目并无清单,故关于清单部分的要求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的3.2投标报价的修改。
原3.2投标报价为: 3.2 投标报价 3.2.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投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本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需一切费用。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量经审计后按所报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2.1.1所有工程子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缺项部分按照《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现行相关文件及企业自身管理水平报下浮率投标。 3.2.2投标人单价中按规定应计入而未计入的费用(《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中未明确的规费除外),视为投标人不收取的费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3.2.3材料和工程设备 3.2.3.2以下主要材料(钢筋、水泥、砂石、水泥标砖、商品混凝土)可调整外,其余材料均不作调整。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在±5%以内不作调整,在±5%外时,价格调整按清单规范执行。基准价格以2021年第6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安顺地区的价格为准。 3.2.4现场考察时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及场地周围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将在施工中因此可能发生的保护措施费用一次性进入投标报价。 3.2.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变更,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承包方共同认可。新增项目计价执行《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施工同期造价信息及相关配套文件标准,《贵州省2016版计价定额》缺项的由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跟审单位共同按市场价格询价执行。但以上情况确定的价格要执行投标人所报优惠下浮率,最终确定价格。 3.2.6投标人因漏项、漏算、错计工程量而未计入综合单价的价格,视为该价格已包含在单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3.2.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计入投标单价中。 3.2.8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不得使用手写或修改。 |
现3.2投标报价修改为: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工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内工程所需各项 费用的总和。 3.2.3 投标报价按费率进行报价,执行《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五部计 价定额(以下简称:《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贵州省造价信息安顺地区同期信息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 版)。 3.2.4 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方法: (1)工程结算时,钢材、木材、水泥、砂、砂浆、电线、电缆、混凝土以及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同期或上期每月指导价与基准价的差额进行调整,每月报发包人审 核确认后的 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基准价为投标当月的信息价。钢材、木材、水泥、砂、砂浆、 电线、电缆、混凝土以及工程设备不参与优惠下浮。 (2)其他材料价格的调整:其他材料执行安顺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安顺造价信息未公布的材料价格,执行贵阳市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安顺和贵阳市造价信息都未公布的材料价格,则由承包人报其材料价格表给发包人,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审签后作为计价依据,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人工价格、机械使用费按贵州省最新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调整文件和人工工资指导价文件执行。 3.2.5 工程结算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等五部计价定额(以下 简称: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及贵州省造价信息安顺地区同期信息价、《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 版)等贵州省相应类别定额标准执行。定额执行过程中按政府及 相关部门下发的最新的相关配套文件及人工费进行调整,材料按施工期内《贵州省造价信息》中 安顺地区的价格,缺项部分按组织多方单位市场询价流程进行询价确定,结合投标时的优惠费率 计算相关费用。 3.2.6 定额缺项子目或子目不全,则参照相关定额的子目换算,若无参照类似定额参照的,由双 方根据市场行情议价,并按组织多方单位市场询价流程进行询价确定,结合投标时的优惠费率计 算相关费用。 3.2.7 工程措施费应根据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单项工程技术措施、临时措施费用现场签证(经甲方或其委托单位认定)及按组织多方单位市场 询价流程进行询价确定,结合投标时的优惠费率计算相关费用。 3.2.8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9 本项目最终工程量以招标人、总承包方、监理方、跟踪审计方共同认定批准的施工图纸、 施工图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技术措施,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经甲方或其委托的 跟踪审计方认定)及其他与工程结算有关的经甲方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方认定签字确认的文件、 函件、图片、传真、备忘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为准。 3.2.11 税金计算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招标文件第33页,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D)投标总价计算公式的修改。
原投标总价计算公式为: (1)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所有工程子项目及清单缺项部分高于招标人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对所有工程子项目投标及清单缺项部分报价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启动投标工程成本评审程序,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并承诺。 对于低于成本警戒线报价的,计算报价得分时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但报价得分以成本警戒线报价得分计取。 注: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清单子项单价按(1-各投标人所报下浮率)进行计算报价得分,占总分的90%;‚清单缺项部分报价按(1-各投标人所报下浮率)进行计算报价得分,占总分的10%。即用报价满分60分进行计算,得到的报价所得分×90%或×10%,二者得分相加后得到投标报价得分。即:报价得分=清单子项得分×90%+清单缺项得分×10%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 Bn)÷n×(1-F%) F为下浮值,其取值范围为1、2、3、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公开随机抽取。 B1B2……Bn为n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个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F%)。 有效投标报价界定为:工程成本价≤有效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3)偏差率计算公式 P=│Bn-J│÷J×100% Bn–-第n个有效投标总价 J–评标基准价 (4)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D=60-P×K×100 D–投标总价得分(D≥0) P–偏差率 K–扣分系数:Bn大于J时,K取1;Bn小于J时,K取0.5;Bn等于J时,K取0。 A4.4.2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总价进行评分,记录投标总价的评分结果,投标总价的得分记录为D。 |
现修改投标总价计算公式为: 投标总价计算公式: (1)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设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成本警戒线的由评标专家委员会启动投标企业个别成本核查程序,评标专家委员会核查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作废标处理。 L—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2) 投标总价得分(Ⅰ)(60 分) ①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J=(B1+B2+…+ Bn )÷n×(1-F%) F—下浮值 F 取值范围为 1—5,具体取 (1、2、3、4、5)数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 B1 B2……Bn为 n 个有效投标总价,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3 且 n≤9 时,J 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9 时,J 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1-F%);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 n≤3 时,J 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F%)。 有效投标总价界定为:投标成本价≤有效投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②偏差率计算公式 P=│Bn -J│÷J×100% Bn––第 n 个有效投标总价 J––评标基准价 ③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Ⅰ=60-P×K×100 Ⅰ––投标总价得分(Ⅰ≥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大于 J 时,K 取 0.1;Bn 小于 J 时,K 取 0.05。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 30%)范围内的评分。 (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A4.4.2 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标准,分别对各项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 D。 投标人得分统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 30%)范围内的评分。 (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3、招标文件第37页,附件B:无效标条件,B2.10条。
原无效标条件B2.10条为:B2.10 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文档中工程量清单无综合单价分析表的;
现删除B2.10条。
4、招标文件第50页投标函的报价模板格式。
原投标函的报价模板格式为:所有工程子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以附件1《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下浮% ;清单缺项部分以《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下浮% 。
现修改投标函的报价模板格式为: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按 《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下浮%
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安顺市西秀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5日
文件预览:
[S520400010150002]西秀区东街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保险公司宿舍、税务局宿舍、建新菜场3组6组住宿楼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S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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