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永兴镇茅坝环形观光道路建设项目(二次)施工招标澄清函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造价按《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及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执行〈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黔交价管[2008]39号)(以下简称:《(2008)贵州省补充规定》)》计价方式下浮率进行报价。本项目材料价按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贵州交通造价管理信息》的当期材料信息价格结合项目当地市场价计入。
注:“投标人根据所报下浮率(单价)折算投标报价估算总金额,填入投标文件生成环节的“标书信息确认”的“投标报价”栏,该报价与开标记录表相应数据对应,此投标总价仅作系统采集数据用,不作评标依据”,投标人最终以所报的下浮率作为中标价。
将补充条款工程造价修改为:工程造价按《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及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执行〈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黔交价管[2008]39号)(以下简称:《(2008)贵州省补充规定》)》执行。本项目材料价按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贵州交通造价管理信息》的当期材料信息价格结合项目当地市场价计入。若出现本项目涉及的主材(指钢材、水泥、砂石等)市场价波动达±5%时,由业主方或投资方提出,经业主方、投资方及监理三方签证后确认,但最高价不能超过发生变更当期《贵州交通造价管理信息》公布的单价。信息价没有的,由业主方组织投资方、监理、财政等单位共同市场调查、询价确认。
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 投标报价3.2.1 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工程造价按《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及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执行〈贵州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黔交价管[2008]39号)(以下简称:《(2008)贵州省补充规定》)》计价方式下浮率进行报价。本项目材料价按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贵州交通造价管理信息》的当期材料信息价格结合项目当地市场价计入。
招 标 人: 湄潭县通畅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1月6日
1、补充招标文件 |
评标办法.xml |
澄清函1.pdf |
澄清函1.pdf |
[遵520328201709876SG981]湄潭县永兴镇茅坝环形观光道路建设项目.ZYCF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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