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由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北十四号(二环路至安普老路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安顺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安府专议【2017】95号)文件的精神,推进王若飞烈士陵园优化改造,对我市加快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步伐、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启动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对改善沿线交通环境、加强王若飞烈士陵园和王若飞城市公园管理、维护烈士陵园庄严肃穆形象具有现实意义。
因本项目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确保项目质量保证、按时完工、对施工有严格要求,招标文件中已经规定自行踏勘现场,建议潜在投标人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项目相关状况,便于中标后能更好、更快的完成本项目。
关于原招标文件p87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付款方式”进行修正。
原文件要求:17.付款方式
17.1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竣工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审计单位审定金额的95%工程款。
(2)工程质保款:审计总额的 5%作为质保款,待质保期结束后28日内返还。
17.2质量保证金
17.2.1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审计总额的5 %。
现修正为:17.付款方式
17.1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项,竣工验收通过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审计单位审定金额的97%工程款。
(2)工程质保款:审计总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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