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镇远县土地整治及田园综合体项目(土地整治标段)监理 ”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3) |
项目监理机构(30) |
监理员(10分) |
监理员10人:具备监理员证书,其中至少2人专业为工程造价专业,1人为施工测量专业、1人为资料员,其余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现修改为:
2.2.1(3) |
项目监理机构(30) |
监理员(10分) |
具备监理员证书,提供1人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1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镇远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镇远县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贵州锦顺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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