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隆里盛丰农业生态园二期项目生产大棚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招标的贵州隆里盛丰农业生态园二期项目生产大棚建设(设备采购),已于2020年07月31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步发布,由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描述有误,特澄清如下:
本项目招标公告原文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隆里盛丰农业生态园二期项目生产大棚建设(设备采购)已由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018-522628-01-03-00398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锦屏县盛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贵州隆里盛丰农业生态园二期项目生产大棚建设(设备采购)已由锦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号:【2018-522628-01-03-00398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锦屏县盛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隆里盛丰农业生态园二期项目生产大棚建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所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修改,其他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贵州锦屏县盛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智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07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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