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22号路市政道路(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澄清]

关于正安县22号路市政道路(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变更公告各投标人:一、正安县22号路市政道路(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本次招标采用联合体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2.4项最高投标限价里勘察费为8万元,现更正为17万元。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三项“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更正为以下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正安县22号路市政道路(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设计单位名称) 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 (勘察单位名称) 负责项目的勘察工作, (施工总承包单位名称) 项目的施工与质量保修。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肆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联合体成员自身的单位公章(鲜章))。四、其他事项不变。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 章) 202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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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5203242021080007SG001]正安县22号路市政道路(二期)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ZY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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