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龙水路道路工程一标段(供水管道安装工程)招标于2022年10月28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内容澄清通知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2点”现澄清为: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查询记录截图和承诺。如中标,若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2、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3) 企业业绩”现澄清为:
投标人提供近 5 年(近 5 年指 2017年1月1日至 2022 年10月1日止)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624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8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职称与业绩”现澄清为: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职称证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为准。此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4月-2022年9月)。
4、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2.2.4(1)技术负责人职称与业绩”现澄清为:
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职称证单位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以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为准。此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4月-2022年9月)。
特此通知!
招标人:贵阳市东部新城建设 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
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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