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大有镇团结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第1次答疑澄清

投标人
经研究,对 岑巩县大有镇团结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现修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其余内容不变。

岑巩县生态移民局(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6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关于岑巩县大有镇团结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的澄清说明-招标人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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