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谷陇镇农村人饮及水利灌溉基础设施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投标人
经研究,对 黄平县谷陇镇农村人饮及水利灌溉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3个月 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 立时起);

3.☑不要求造价人员; □要求造价人员具备/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 且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

4.其他:/

现更正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2.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前3个月 连续缴纳社保的材料;企业设立不足3个月的,从设 立时起);

3.☑不要求造价人员; □要求造价人员具备/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 且在投标单位有效注册;

4.其他:/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黄平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贵州振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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