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路(迎宾路至二环路)强电入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第2次文件澄清

招标通知

投标人

你单位参加的机场路(迎宾路至二环路)强电入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有关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为全额垫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借款,审计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资金情况另行安排工程款拨付时间及额度。本项目因工期紧任务重,在一般工序质量验收、关键工序质量验收、工程阶段性质量验收、工程交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必须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出现验收不合格一次,将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

二、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提交人民币8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必须对上述要求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于2015年12月29日12时00分前将承诺书原件2份递交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金融101大厦TA-1栋21层19号,卫卿0851-82217080),递交单位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未按本规定递交承诺书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四、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10:30:00,现因发布澄清不满足开标条件,现推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14 11 00 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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