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箐河公园普照湖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变更

金沙县箐河公园普照湖工程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箐河公园普照湖工程监理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投资【2014】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
  2.2建设规模:湖区总面积103亩,驳岸长1692米。
  2.3估算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3184.128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3入黔省外企业须提交《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复印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2 月 6 日至2015 2 月 12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一楼大厅)持委托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报名;报名时验原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 2 月 6 日至2015 2 月 12 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一楼)(详细地址)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3 月 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学院路金帝豪庭2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其他
  投标人须同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沙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金沙县

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浣沙路(2层)2-0号/贵阳市黔灵山路世纪城财富中心A栋15

邮编:

551800

邮编:

550003

联系人:

申万炎

联系人:

安代忠

电话:

0857-7229828,13985876360

电话:

18785074536

传真:

0857-7229828

传真:

0851-5950501

入黔备案号:

省内企业

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8 12 06 日

2015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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