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金沙县岩孔至烂坝县乡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编号93-2016JS.2-30号),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件6.4商务评审中第二项监理设施和设备原内容为:
本项目提供的监理设施和设备:全站仪1台;水准仪1台;电脑3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照相机3台;摄像机1台;2台。全部设施和设备提供齐全得5分,缺一项扣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修改为:
本项目提供的监理设施和设备:全站仪1台;水准仪1台;电脑3台;打印机1台;扫描仪1台;照相机3台;摄像机1台。全部设施和设备提供齐全得5分,缺一项扣1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书附录履约担保要求原为:
5 |
履约担保 |
6.3.2 |
监理服务费的5﹪ |
现修改为:
5 |
履约担保 |
6.3.2 |
5万元 |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金沙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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