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猫洞乡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
更改说明函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由于施工图中不包含“绿化及广场部分”内容,因此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图部分按固定总价报价,“绿化及广场部分”为不确定工程量及价格,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
因项目进行了两次延期开标,“绿化及广场部分”设计施工图纸已经完善,并已预算进入投标控制价中,发布的总拦标价已包含土建部分、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电气、景观部分等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除装修部分不进入招标范围)。因此招标文件须作以下四点改动: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条“绿化及广场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根据施工图纸计算按《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编制的工程预算价及相关调整文件进行取费的价格(材料价格按现行市场价)下浮0%,投标成本警戒线为根据施工图纸计算按《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编制的工程预算价及相关调整文件进行取费的价格(材料价格按现行市场价)下浮2%。”删除。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2 投标报价中“第(二)条投标报价(绿化及广场部分):采用固定费率计价。”、“3.2.9”、“3.2.10”、“3.2.11”、“3.2.12”条删除。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原文: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C)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总价(施工图部分) |
40分 |
|
投标总价(绿化及广场部分)) |
20分 |
按下列公式计算 |
报价得分=施工图部分+绿化及广场部分 |
修改为: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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