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凯城市快速路监理
 是否延期: | 是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依据《都凯城市快速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0.2款规定,招标人有权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凡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遗书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共 2 页(含封面)。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10时30分。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11 月 25 日10时30分。三、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 207577.3860 万元人民币计。监理服务费费率的上限值为: 0.75 %。监理服务费的上限值为:1556.830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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