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310普定等堆至坪上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履约担保修改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款履约担保修改为:履约担保金额:5%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
特此通知
普定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10月21日
原创文章,作者: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biangeng/2025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