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通知1
致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遵义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场地围墙(施工期间临时围墙)施工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正为: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与附表A-3: 响应性评审记录表要求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为准,投标保证金5万元。
3、银行授信额度:财务要求银行授信额度公告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以公告为准,要求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不低于400万元。
4、原件备查:投标人须知要求原件备查、核验与评标办法不要求原件备查、核验,以评标办法要求为准,投标人不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备查、核验。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
答疑说明文件[招标文件修改通知.pdf] |
答疑正文[遵义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场地围墙施工2.27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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