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延期: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致:各投标单位由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猴场镇木瓜河十二塘安置区建设项目”,现对招标作出如下澄清:1.由于本次招标为该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工作结束后,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时工程名称均以 “猴场镇木瓜河十二塘安置区建设项目(瓮安县猴场镇十二塘木瓜河安置房一期工程)”为准。2.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地点均以“建设地点:瓮安县猴场镇下司社区木瓜河老牛市猴子坡处”为准。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项目投资均以“项目投资:20000万元”为准。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通知为准。特此通知!招标人:瓮安县草塘古邑区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17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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