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号厂房适应性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号厂房适应性装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E520183202500001L)项目澄清说明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最高投标限价为:45129947.31元, 其中设计费为:2082288.10元; 建安工程费为:43047659.21元(含暂估价:180万元,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废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成本警戒线:41663551.53元(最高投标限价×92%),其中设计费成本警戒线为1915705.05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2%),工程费成本警戒线为39747846.47元(含暂估价:180万元,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92%)投标报价…… |
修改为:
3.2.4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1)最高投标限价为:44827376.62元, 其中设计费为:2068327.54元; 建安工程费为:42759049.08元(含暂估价:180万元(不含税),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上述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废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成本警戒线:41241186.49元(最高投标限价×92%),其中设计费成本警戒线为1902861.34元,建安工程费成本警戒线为39338325.15元[含暂估价:180万元(不含税)],该部分为循环水设备费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成本核算,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具备合理性,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成本具备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并否决其投标(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2); (2)设计费计价参考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建设厅 <关于规范勘察设计项目发包承包中价格行为>的通知》(黔价房调〖2003〗第 199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 (3)施工费(工程费)计价参考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清单格式、2016年《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年《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的相关配套文件和2024年第11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3(4) |
企业实力 评分标准 (25分)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构成 (0-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得 1 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以上职称得 1 分; (3)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配置参考如下:工艺(3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 ①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只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最高得 9分; ②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最高得 18分。 注1:提供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时间要求: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 |
业绩(5分) |
每提供一个投标人(牵头单位)近三年(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建设规模≥14400平方米或中标金额≥4000万元)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 5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牵头人的业绩,且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EPC总承包业绩。 注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修改为:
2.2.3(4) |
企业实力 评分标准 (25分)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构成 (0-2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2)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 (3)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配置参考如下:工艺(3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 ①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只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最高得 9分; ②每提供一名专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全国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最高得 18分。 注1:提供相关证书、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时间要求: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3个月。 |
业绩(5分) |
每提供一个投标人(牵头单位)近三年(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建设规模≥14400平方米或中标金额≥3586万元)的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 5分) 注1: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牵头人的业绩,且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的EPC总承包业绩。 注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和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
3、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202号厂房适应性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6项“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现澄清为: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4、招标文件中废标条款内容与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废标条款不一致,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5、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与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为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07日09时30分;
7、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延期到2025年02月06日10时00分;
8、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中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动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2日
文件预览:
答疑说明文件.pdf
1总平面布置图.pdf
3现有厂房设计图纸.pdf
4工艺平面布置图.pdf
2设计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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