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风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拟建的中航工业风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招标,原招标文件中的第5页8.6条、第12页7.4.1条和第13页10.13条中的第4条内容为“本项目须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交工程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缴纳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现将第5页8.6条、第12页7.4.1条和第13页10.13条中的第4条内容,变更“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须提交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不按时缴纳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特此澄清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
原创文章,作者: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gongcheng/biangeng/200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