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修改通知
致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对绥阳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对招标文件第38页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B)中“提供该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以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准),每增加一个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的加0.5分,以此类推,累加至本项满分1.0分为止”
修改为“提供该项目经理近三年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以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准)”。
2.对招标文件第40页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D)中“近三年完成过或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1个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的计2分(以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准)。在前述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的加2分,以此类推,增加分值至多不超过4分”
修改为“近三年完成过或正在施工的类似工程1个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的计6分(以提供的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准)”。
招标人:绥阳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
1、补充招标文件 |
评标办法.xml |
修改通知.pdf |
修改通知.pdf |
[遵520323201703223SG251]绥阳县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ZYCF |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
img-Y03030334-0001.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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