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滨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二次)招标
 是否延期: | 是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各投标人:我单位的惠水县滨河路建设工程施工(二次)招标,现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税金作出以下变更: 原内容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其增值税税率为11%,税金为税前工程造价×11%”,现变更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税金参照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以上内容作出变更后,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7年5月10日9:30分顺延至2017年5月16日9:30分。 招标人:惠水城投集团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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