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响水乡响水河、新基河、凉水河段防洪工程变更公告

修改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正在招标的“大方县响水乡响水河、新基河、凉水河段防洪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三:评分标准第三条投标报价(客观分)第1款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的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Y=50-1-(有效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为T≧投标报价≧0.9T,评标基准价为:0.9T,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报价分得20。”现修改为“投标报价的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Y=50×1-(有效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有效的投标报价为:T≧投标报价≧0.9T,评标基准价为:0.9T,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报价分得20分。”开标时间及递交保证金的时间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按修改的通知制作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毕节金海湖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

附件:

修改通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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