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平县城镇供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的澄清说明函

关于黎平县城镇供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根据投标人关于“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条款:《结合近、远期规划可研报告编制县城城南水厂和中潮镇水厂设计方案,并采用实测1:500或1:1000地形图进行设计》”的澄清要求,现将相关资料(黎平县城南水厂地形图、中潮镇水厂工艺流程图等资料)做出补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特此通知。

招标人:黔东南水投黎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新阳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17年8月29日

文件预览:

澄清说明函.jpg

第一部分-总论.pdf

第三部分-县城.pdf

第二部分-乡镇供水.pdf

供水文本

03-4中潮镇水厂工艺流程-Model.pdf

工艺流程

黎平县城南水厂地形图.dwg

地形图

场地预约表.jpg

文件预览:

场地预约表.jpg

地形图

黎平县城南水厂地形图.dwg

工艺流程

03-4中潮镇水厂工艺流程-Model.pdf

供水文本

第二部分-乡镇供水.pdf

第三部分-县城.pdf

第一部分-总论.pdf

澄清说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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