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农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答疑澄清

荔波县农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

&nbsp是否延期: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nbsp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nbsp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关于“荔波县农村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施工二标段”修改通知各投标人: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5.2:3.5.22014-2016 年年度企业有效的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封面应加盖企业公章及财务专用章.注:如若为 2014年以前成立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供 2014年至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若为 2014 年成立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供 2015 年至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若为2015 年成立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供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若为 2016 年和 2017 年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修改为:3.5.22014-2016 年年度企业有效的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如若为 2014年以前成立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供 2014年至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若为 2014 年成立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供 2015 年至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若为2015 年成立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供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若为 2016 年和 2017 年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二、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第1条(3)(3)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7〕39号)规定执行)为C级及以上。修改为:(3)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3〕6号)规定执行)或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7〕39号)规定执行)为C级及以上。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条其他材料添加附件D-1。附件D-1 投标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最新)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序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等级备注优先引用我省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等级1贵州省公路局若有评价结果则不需向下填写,若无填写“无”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若有评价结果则不需向下填写,若无填写“无”若无我省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等级,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3交通运输部若有评价结果则不需向下填写,若无填写“无”若无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则考虑外省评价等级4从业单位注册所在地交通运输厅(局、委)5(1)投标人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的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可在贵州省公路局主页查询本单位信用评价,应优先适用省公路局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3〕6号)规定执行)或按照《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黔路发〔2017〕39号)规定执行)为C级及以上。申请人(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如实填报上述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果有,例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刷文件或者网络正式文件等)。各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评价结果公布内容及时间上均存在差异,由于信息不对称或者未及时掌握准确信息而导致的等级填报错误,不作为“弄虚作假”处理。信用等级栏可填写“AA\A\B\C\D等级”、“无”、“未评价”或者“信息不详”等内容。若招标人发现其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招标人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申请人最终的信用等级。投标人的信用等级应根据贵州省公路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确定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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