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河县太拥镇集镇地质灾害一期防治工程质疑回复的函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招标的“剑河县太拥镇集镇地质灾害一期防治工程”,现对有关投标单位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异议一
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中,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招标文件第33页A4.3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B)评分项目中技术负责人职称评分标准中提供岩土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5分。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正的,理由如下: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项目特点,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之一。
2、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项目特点,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作为加分条件和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作为加分条件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之一。
回复:(1)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其他要求中,“技术负责人具有岩土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该条款已作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通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查看。(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作为加分条件是为了让招标人选择更优秀的施工队伍,更好的为招标人服务。
异议二
招标文件第35页,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D),评分项目中企业资质企业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测绘甲级资质得4分,这是不合理也是不公正的,理由如下: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项目特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测绘甲级资质作为加分条件和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测绘甲级资质作为加分条件,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之一。
回复:招标文件第35页,“A4.5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D),评分项目中企业资质企业同时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测绘甲级资质得4分,”该条款已作修改,详见招标文件修改通知,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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