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州县县通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相关补充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黔东南州县县通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于2017年12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公告变更及工程量清单补充如下:
1、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更正为: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州县县通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发改能源【2017】5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东黎城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公告第2.6条“招标范围”更正为: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且包含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赔偿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包括由中石化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黔东南州县县通天然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凯里-丹寨,线实长44.654km,包括丹寨输气站、凯里输气站、兴仁阀室以及宣威阀室)、三棵树支线 (含1.2km线路及输气站和调控中心)以及舟溪支线(含0.2km线路及输气站)的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工作内容(即施工从作业带扫线至管道氮气置换结束所对应的线路土建、管道安装、阴极防腐、线路通信以及站场阀室等内容),以及图纸未显示的施工组织措施、站场阀室三通一平以及复垦工作。即:设备材料采购(除甲供设备材料外,详甲供清单,甲供材不进入综合单价)、建筑安装工程、联合试运转、整个项目验收、编制竣工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所必需或附带完成的工作。此外,还包括线路临时征地拆迁赔偿工作(不含站场阀室等永久征地)及对外协调工作与经费、72小时保驾试运营、特殊检测(不含无损检测)、管道数字化等内容;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清单详见上传附件;
4、本项目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在招标文件原有基础上作出增加,增加部分详见上传附件。
招 标 人:贵州东黎城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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