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工程施工招标
 是否延期: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关于三都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工程施工招标Ⅰ、Ⅱ、Ⅲ、Ⅳ标段《招标及合同文件》补充通知各投标人:兹有 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务管理站 建设的 三都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工程施工招标 ,本项目Ⅰ、Ⅱ、Ⅲ、Ⅳ标段《招标及合同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10.12条:《关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的相关要求和说明》,增加内容如下:根据《水利部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等人员注册管理的通知》(水建管〔2015〕267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注册管理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15〕201号)精神:1、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仍在有效期内的,可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若有效期过期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签字确认,并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证明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2、若是委托编制的,还需提供与被委托编制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书)、营业执照和造价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除提供上述资料以外,还需提供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rcpu.cwun.org/)公布的从业人员信息信用网页打印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证明资料附入投标文件中;不提供的或者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rcpu.cwun.org/)公布的资格证书、从业单位、有效期不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收到本通知后,做好相关工作安排。注:上一条“关于三都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工程施工招标Ⅰ、Ⅱ、Ⅲ、Ⅳ标段《招标及合同文件》补充通知”作废,以本次发布的补充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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