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澄清][第1次]遵义市武汉路建设项目勘察招标[遵义市武汉路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遵义市武汉路建设项目勘察招标
澄清文件1

一、第二章6.招标范围
原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跨凤凰北路、湘江河、洗马路桥1座(总长138.5米);棱形立交1座(温州路立交)除外)全部内容。
修改为:道路全长约7929.849米,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为60米(单洞标准段隧界限净宽13.75米),双向10车道(其中1号隧道进口至2号隧道出口段双向6车道,其余段落快车道为双向6车道,慢车道为双向4车道)。其中隧道2座;跨凤凰北路、湘江河、洗马路桥1座(总长138.5米);互通立交1座(G75枢纽立交);棱形立交2座(温州路立交、秦皇岛路立交);简易立交2座(柳州路立交、西安路立交);分商式立交1座(万福山下穿通道)。其设计范围的工程勘察及其相关工作。
二、第八章
原内容: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项目施工过程中视其服务情况分2次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提交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至实际完成勘察工程量费用的60%,计 元;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10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付清审定后的全部工程勘察费用。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勘察过程中的其他费用。付款时承包人需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为: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 元(大写) ;根据实际各段的设计和施工情况,分段(项)提交勘察成果,勘察人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经建设及监理单位审核的完成勘察工程量的50%勘察费用;该段项目完工后,发包人分两次向勘察人支付该段实际完成勘察工程量的80%勘察费;该段项目完成审计后10天内,发包人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工程勘察费用。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勘察过程中的其他费用。付款时承包人需开具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招 标 人: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日

1、补充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xml
澄清文件1修.pdf
澄清文件修.pdf
[遵520303201710113KC126]遵义市武汉路建设项目勘察招标.ZYCF
2、补充招标文件相关材料
澄清文件1.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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