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澄清的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柱县竹林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EPC)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做如下修改:
原文件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18年 月 日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上提出。 |
修改为: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即2018年2月2日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上提出。 |
招标文件涉及的相关内容亦作相应改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黔东南水投天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部门:天柱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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