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延期: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长顺县广顺镇第三小学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补遗-1各投标单位:接招标人通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以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及有关计价文件为依据计价;3、材料价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长顺县地区造价信息计价,造价信息中没有载明的参考当期市场价;4、人工费按照黔建建通【2014】462、463号文调整;5、机械使用费按照黔建建通【2011】564号文调整;6、税率按调整后的税率标准执行;7、本工程混凝土按泵送商品混凝土计算;8、孔桩暂按5m计算(其中入岩0.5m,三、四类土4.5m),据实结算;9、施工图纸中标明为二次装修的,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10、所用建筑材料与施工图纸不相符时,以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签证为准,据实结算。1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伍仟捌佰柒拾万捌仟贰佰柒拾贰元玖角叁分(¥58708272.93)。12、本项目按原定开标时间开标。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正业工程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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